劳务派遣什么情况下计入职工薪酬总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应计入职工薪酬总额。如果企业对派遣员工具有用工管理权,有权根据其规章制度对派遣员工进行奖惩,以及在解除、终止用工关系时需承担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那么这些派遣员工在经济实质上被视为企业的职工。因此,支付给这些员工的报酬(扣除可以明确识别和确定的工具使用费、劳务派遣机构管理费等不属于劳动报酬的部分)应作为职工薪酬进行核算,并可能作为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