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甲公司从乙公司租入某写字楼的1至2层作为办公用房。租赁协议约定,起租日为2×21年4月1日,到期日为2×26年12月31日,从起租日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每月30万元;甲公司有2年的续租选择权。甲公司于2×21年1月1日进驻该写字楼并开始装修。甲公司不能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该租赁业务确定的租赁期是()。
A.6年
B.7.75年
C.8年
D.5.75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租赁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还包括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的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在本例中,租赁协议从2×21年4月1日开始,到期日为2×26年12月31日,共计5年8个月。甲公司有2年的续租选择权,但由于甲公司不能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因此租赁期不应包括续租期间。所以,甲公司对该租赁业务确定的租赁期是5年8个月,即5.75年。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