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甲方本次拟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526,717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定向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4525%。
1.2乙方受让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为2.65元/股,合计人民币4,045,800.05元(下称"股份转让对价")。
1.3税收及费用
1.3.1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税费成本,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1.3.2除法律法规对本次股份转让税费承担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另有约定的,为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4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本协议第2.1.1款所约定的第一期转让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确认其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申请文件。自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对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当时这个公司买目标公司的这个股份的价格是2块6毛二,所以这样来说,它的增就是投资收益呢,其如果只按两块6毛五减去2块6毛二算的话,他投资收益很低很低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收益通常是指企业从其投资活动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包括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处置投资时的净收益等。在这个案例中,甲方以2.65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如果最初购买这些股份的成本低于这个价格,那么在转让时会产生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的具体金额是通过转让价格减去初始投资成本来计算的。如果甲方最初购买这些股份的成本确实是2.62元/股,那么每股份的净收益将是0.03元(2.65元 - 2.62元)。投资收益总额则为1,526,717股乘以每股份的净收益,即45,801.51元(1,526,717 * 0.03元)。然而,实际的投资收益还应考虑可能发生的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可能会影响最终的净收益。根据协议,与股份转让有关的税费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而为完成转让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计算最终投资收益时需要扣除甲方承担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