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公式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公式通常考虑了可能稀释普通股的潜在股份,如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等。公式的基本结构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等调整项) / 加权平均在外流通普通股股数 +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其中,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是根据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时将增加的股份数量计算得出的,例如:
对于可转换债券,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 可转换债券的面值 × 转换率 × 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的倒数 - 可转换债券的面值
对于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 (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 × 行权价格) / 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 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
需要注意的是,库存股不被视为潜在的普通股,因此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不应考虑库存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