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企业在期末对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期末对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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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需要比较每项存货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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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跌价准备:如果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企业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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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回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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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的处理:当发出存货时,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主营业务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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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价值恢复: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在后续期间有所恢复,但不超过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以转回相应的跌价准备。转回的金额不能超过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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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与分类: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企业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这些处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的相关规定,确保存货的价值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体现了谨慎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