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在建工程费用化处理准则与案例解析
在建工程费用化处理

在建工程的费用化处理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1. 非正常中断:如果在建工程因非正常中断,例如由于自然灾害、资金短缺等,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

  2. 试运行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其成本应以正常设计生产能力下的必要合理支出为基础确认为存货。超出这部分成本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

  3. 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支出:在建工程在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有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如日常维护、修理费用,应费用化,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4. 减值损失:如果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比如供货商质量问题导致可能无法正常运行,企业应计提减值准备,这部分损失也是费用化处理。

  5. 试生产成本:试生产过程中,如果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其成本应以正常生产水平及合理必要支出为基础确认,超出部分计入在建工程。

综上所述,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建工程支出,应当在发生时作为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