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协议签署在2023年12月,款项是在24年收回,有可能把投资收益确认在2023年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二条,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您提供的情况中,您的协议签署发生在2023年12月,款项在2024年收回。这意味着实际的现金流入发生在2024年,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在实际得到收益的会计期间确认投资收益。即使2023年12月您已知道将来可以收回款项,但在2023年并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或其他可确认的收益发生,因此,投资收益应在2024年当期损益中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