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x21年12月10日,甲公司因被担保人违约产生承担普通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根据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判断,最终如果担保受益人提起诉讼后的判决很可能对甲公司不利。2x21年12月31日,担保受益人未提起诉讼,因诉讼须承担的赔偿的金额也无法准确地确定。不过据专业人士估计,赔偿金额可能在2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目该范围内支付各种赔偿金额的可能性相同,另外甲公司将承担诉讼费2万元。由于第三方为甲公司提供了反担保,甲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的损失可以从第三方获得全额补偿。甲公司应在2x21年利润表中确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是多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应当在存在可能导致资产流出的或有事项发生时,如果该资产流出的可能性大于不发生的可能性,并且能够合理估计其金额,则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在本案例中,甲公司因被担保人违约产生承担普通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法律顾问判断最终判决很可能对甲公司不利,因此存在可能导致资产流出的或有事项。
由于担保受益人未提起诉讼,赔偿金额无法准确确定,但专业人士估计赔偿金额可能在2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且支付各种赔偿金额的可能性相同,甲公司应根据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原则,按照可能性最大的金额进行计量。在本案例中,由于200万元至300万元的赔偿金额可能性相同,甲公司可以选择一个合理的估计金额作为预计负债的金额。
然而,由于第三方为甲公司提供了反担保,甲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的损失可以从第三方获得全额补偿,因此甲公司实际上不会发生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不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营业外支出,因为预计的损失将被第三方的反担保全额补偿。
综上所述,甲公司在2x21年利润表中确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应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