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所支付的押金,在租赁期终止日的时候,抵扣有关金额后无息返回给客户,是否纳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价值中
支付的押金如果在租赁期终止时无息返还,且不用于抵扣未来的租金支付,那么它不应被纳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价值。押金是一种保证金,其目的是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而不是作为租赁付款的一部分。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押金不应被折现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支付的押金如果在租赁期终止时无息返还,且不用于抵扣未来的租金支付,那么它不应被纳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价值。押金是一种保证金,其目的是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而不是作为租赁付款的一部分。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押金不应被折现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