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总额法核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每年摊销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在这个场景下,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金额属于经常性损益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这部分计入损益的金额是由于资产的使用而非日常销售或服务产生的,因此,通常情况下,这部分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应计入其他收益,属于经常性损益的一部分。所以,采用总额法核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每年摊销时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通常被视为经常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