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证件阅读器属于短期低价值吗
购入证件阅读器是否属于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租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短期租赁是指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或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较低,通常设定为低于一定的阈值(具体阈值由企业自行确定,但通常不会超过几千元人民币)。
如果证件阅读器的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那么它可能被视为短期租赁。如果证件阅读器的原账面价值或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较低,且符合企业设定的低价值资产标准,那么它也可能被视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选择简化会计处理,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直线摊销至损益。
如果证件阅读器是购入而非租赁,那么它将不适用上述租赁准则,而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固定资产。购入的证件阅读器应根据其成本入账,并按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进行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