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企业会计科目与会计处理
香港小企业在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处理上通常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以下是一些基本的会计科目和处理方式:
- 资产类科目:
- 现金及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 存货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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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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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类科目:
- 短期借款
- 应付账款
- 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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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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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类科目: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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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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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类科目:
-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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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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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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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如果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将相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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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但增值税不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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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小于1000元且非大批量购入的无形资产,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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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支出: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应资本化,否则费用化。
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特点适当简化会计科目,但必须确保符合IFRS或HKFRS的基本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