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是家工程类劳务公司,与总包签订劳务施工承包合同,每期进度款均由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请问关于代发的农民工工资的个税,是由劳务公司申报个税,还是由总包单位申报个税,或者由实收工资的农民工本人申报个税
根据税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支付工资的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总包单位是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代发,那么总包单位应该负责代扣代缴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劳务公司作为合同的主体,可能需要确保总包单位正确履行了这一义务,并且两者之间的合同应明确规定相关的责任和流程。不过,具体的责任分配也可能受到当地税法和合同条款的影响,建议参照适用的税法和合同详细条款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