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闲置固定资产终止确认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五章 处置-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一)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二)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对于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如果管理层决定不再使用并且没有意图再出售,或者预期不能从其使用或处置中获得经济利益,那么应当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然后按照处置流程进行后续处理,包括计算处置损益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