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问一下,员工属于分公司,总公司可以承担其薪酬及差旅费么?可以的话如何做账,不可以给出明确的条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总公司可以为分公司承担员工的薪酬及差旅费,这是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通常被视为一个整体,尤其在财务报告中,它们可能被合并在一起。处理这类费用时,总公司支付的薪酬和差旅费可以视为对分公司的资金支持或内部转账。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 当总公司支付分公司的员工薪酬时:
-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总公司) 贷:应付职工薪酬(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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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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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分公司的差旅费,如果由总公司承担:
-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根据差旅费所属业务)(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总公司)
- 或者,如果事先已由分公司垫付,然后由总公司报销: 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总公司)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根据差旅费所属业务)(总公司) 贷: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请注意,实际的会计处理可能会根据总分公司之间的协议和具体的会计政策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