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可变对价,而不是质量问题,分录是怎么做的
如果销售价格调整是由于可变对价,例如基于销售量、市场价格变动或其他可变因素,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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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次确认收入时,如果可变对价存在,但金额不能可靠估计,企业可以基于最佳估计数来确定交易价格。会计分录可能如下: 借:应收账款(估计的交易价格+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估计的交易价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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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期间,当可变对价的金额发生变化,企业需要调整收入。如果可变对价增加,会计分录可能为: 借:应收账款(增加的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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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变对价减少,会计分录可能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金额) 贷:应收账款(减少的金额)
请注意,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的规定,合理估计可变对价,并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如果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与原合同中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相关,应按照合同变更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与原合同无关,可能需要根据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