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错把其他应收款计入了销售费用,今年该怎么调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错误更正条款的规定,去年错误将其他应收款计入了销售费用的,属于会计差错。要对此类错误进行更正,应将前期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除非追溯成本和努力超过了可能获得的益处。
具体操作上,应当如下处理: - 如果去年的财务报表尚未经过审计并公开发布,则可以直接更正错误,将其他应收款从销售费用科目转出,记入正确的会计科目中。 - 如果去年的财务报表已经经过审计并公开发布,那么今年应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前期错误更正的追溯调整。具体来说,需调整去年的财务报表相关数字,并在今年的损益表中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计影响,同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更正的性质、金额以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操作上,可以通过借记“以前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