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不与抵扣进项税的分录
当进项税额因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不得抵扣时,会计分录如下:
-
计提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若原不得抵扣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用于允许抵扣的项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这些分录反映了进项税额从不可抵扣状态转为可抵扣状态,或者从资产成本中转出成为应交税费。请注意,实际操作中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