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账面价值一般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正确
不完全正确。在企业合并中,如果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通常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然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确认与商誉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这是因为在会计处理上,商誉的增加可能导致很快的减值准备,同时增加的商誉账面价值又会进一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循环。因此,为了保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准则规定不确认这部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