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业一次新补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新成立的广州企业收到的补贴是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那么这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补贴是用于日常运营或补偿企业的成本费用,那么这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并能收到补助时,应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应当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根据总额法在取得时确认为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具体到广州的创业补贴政策,由于政策会随时间变化,企业需要查询最新的政府公告或联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当前的补贴政策、申请条件和会计处理方法。在会计处理时,企业应根据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按照上述准则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