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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联营企业股权重组案例
A和b为联营企业,不形成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拟咨询的主要事项:A 在 B 2021 年 4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请给出详细的会计分录。 A与管理人进行了协商,对B等4家公司已进行股权架构调整,即由B集团分别直接持有B等4家100%的股权变更为 B 集团持有B100%的股权、B 分别直接持有B1、B2、B3等3家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双方于2021年4月14日签订了《B 等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B 100%股权。 根据《重整协议》《补充协议》,A以分期支付现金170,000.00万元的方式收购B、B1、B2、B3 等 4 家公司,A 应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支付 30,000.00 万元、2021年 6 月 20 日前支付 30,000.00 万元、2021 年 9 月 20 日前支付 30,000.00 万元、2022 年4 月 20 日前支付 80,000.00 万元。

A公司在完成对B、B1、B2、B3等4家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后,由于不形成控制但具有重大影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将这些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以下是会计分录的示例:

  1. 支付第一笔款项(2021年4月20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 B  30,00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00.00万元
  1. 支付第二笔款项(2021年6月20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 B  30,00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00.00万元
  1. 支付第三笔款项(2021年9月20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 B  30,00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00.00万元
  1. 支付第四笔款项(2022年4月20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 B  80,00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000.00万元

在支付每笔款项时,A公司应根据B、B1、B2、B3等4家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相应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如果B等4家公司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这部分变动应体现在A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请注意,实际的会计处理可能需要根据B等公司的具体财务数据和A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调整。此外,如果在支付过程中B等公司的净资产发生变化,A公司应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