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会计准则,非上市公司需要在什么时间以前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非上市公司需要在每年年度报告编制完成后的四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这意味着如果非上市公司的财年与自然年一致,即在12月31日结束,则需要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如果财年终止日期不同,则相应的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应该根据年度报告完成之日起四个月内计算得来。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非上市公司需要在每年年度报告编制完成后的四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这意味着如果非上市公司的财年与自然年一致,即在12月31日结束,则需要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如果财年终止日期不同,则相应的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应该根据年度报告完成之日起四个月内计算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