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应对履约义务怎么约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二章 确认-第九条,销售合同中应对履约义务进行明确约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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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单项履约义务:企业应当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即明确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的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这些承诺既包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也包括由于企业政策、声明或习惯做法导致的客户合理预期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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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履约义务的履行时间:企业需要确定每一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这涉及到判断客户是否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取得并消耗经济利益,或者客户是否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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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履约义务的履行方式:合同应明确企业如何履行每一项履约义务,包括商品的交付、服务的提供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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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交易价格的分摊:如果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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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控制权转移的条件:合同应明确在何种条件下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例如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实物转移、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等。
通过上述约定,销售合同能够清晰地界定企业的履约义务,确保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