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当下的合并准则中,会计师事务所 采用采用模拟权益法合并还是 基于成本法法的直接合并
在中国的会计准则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的模拟处理,而不是基于成本法的直接合并。这种处理方式要求合并方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确定合并成本,并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种方法下,不产生新的商誉,因为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已经受同一控制,其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反映了控制方的评估。
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采用购买法,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合并成本,可能会产生商誉,并将为合并支付的代价与被合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商誉。
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处理此类合并时,会根据合并是否在同一控制下,选择适用权益结合法(模拟权益法)或购买法来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