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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归集与内部管理:合规性与会计处理解析
①经检查,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9月以资金集中运作名义归集下属2家子公司7.6亿元,其中:上海思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2亿元、上海思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3.4亿元。截止2023年12月,其他应付款贷方余额7.6亿元。未见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资金运作未通过内部金融机构办理。该笔款项实际用于归还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二章 短期薪酬-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本案中,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9月以资金集中运作名义归集下属2家子公司7.6亿元,这笔资金实际上用于归还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这种操作涉及到资金的内部调配和会计处理。根据上述准则,杰雍建设咨询公司在处理这笔资金的会计记录时,应确保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所有财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此外,由于这笔资金运作未通过内部金融机构办理,且未见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这可能违反了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杰雍建设咨询公司应当对其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流程进行审查和改进,确保所有资金运作都有明确的合同和协议支持,并通过适当的内部金融机构进行处理,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