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部分处置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单体报表及合并报表需要进行的账务处理分别是什么
在A公司部分处置其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单体报表和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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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报表: A公司在单体报表中,处置的股权部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价款与处置股权对应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对于剩余的股权,如果A公司仍保留控制权,将继续按照成本法核算;如果丧失控制权,但保留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将按照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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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 在合并报表中,如果A公司丧失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如果A公司仍保留控制权,那么在合并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请注意,如果处置是分步进行的,并且被视为一揽子交易,那么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