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持有一家联营公司A公司,初始投资成本10亿元。由于联营公司A连年巨亏,我司对其长投账面成本已抵减至零,且账外备查亏损20亿元。 此时若以15亿元转让我司持有联营公司的股权,如何计算处置收益是多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在处置联营公司股权时,处置收益是通过比较处置价格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来确定的。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初始投资成本为10亿元,但由于联营公司A的亏损,账面成本已抵减至零,且账外备查亏损20亿元。这意味着在账面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负20亿元。
现在,如果以15亿元的价格转让这部分股权,处置收益的计算如下:
处置收益 = 处置价格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处置收益 = 15亿元 - (-20亿元) 处置收益 = 35亿元
因此,处置收益为35亿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账面价值是负值,因为亏损超过了初始投资成本,所以处置价格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不仅包括了初始投资的回收,还包括了对之前亏损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