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解读一下000661长春高新2024年一季度的季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2006),000661长春高新在2024年一季度发布的季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 本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即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上年度末,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 本季度的利润表,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利润表。
- 年初至本季度末的利润表,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累计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季度末,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利润表。
- 年初至本季度末的现金流量表,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及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季度末,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现金流量表。
此外,季报中的附注应以年初至本季度末为基础编制,揭示自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即2023年12月31日后发生的,对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要的交易或事项。如果在本季度内有任何重要的关联方交易或分部信息,也需要提供本季度和年初至本季度末的数据,以及上年度可比数据。
请注意,实际的财务数据和分析应直接参考000661长春高新发布的官方季报,以上仅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