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1年卖给经销商200万的货物,经销商收到货物的同时,公司确认收入200万元,结转成本180万元,但是经销商一直没对外销售,因此没有将钱款和公司结算,会计师于2023年重溯报表时,质疑当年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出于谨慎性原则将200万收入和应收账款对冲,请问180万成本该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收入的确认需要撤销,相关的成本也应当转回。在2021年确认的收入200万元因谨慎性原则在2023年被冲回,相应的,原结转的180万元成本应当调整回库存商品。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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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减收入: 借:应收账款 - 20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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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成本: 借:库存商品 - 18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1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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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和其他相关调整,例如所得税影响等,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这样处理后,2021年的收入和成本都会相应调整,反映收入并未实际实现,库存商品的价值得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