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积分是可变对价吗
酒店积分通常被视为一种可变对价,因为它为客户提供了额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选择权,这可能会影响企业实际收取的对价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的规定,企业应当评估积分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如果积分确实提供了重大权利,那么它应当作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并且交易价格需要根据积分的单独售价分摊。如果积分的单独售价无法合理估计,企业应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在客户使用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时,企业应相应确认收入。如果积分未被兑换,或者在一定期限后失效,企业则可能需要在积分失效时冲减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