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收入确认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酒店收入确认通常采用总额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当企业是商品或服务的主要责任人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在酒店行业中,酒店通常对提供的住宿、餐饮等服务拥有控制权,并直接向客户转让这些服务,因此,酒店在向客户转移服务时,作为主要责任人,应按照客户支付的全部金额(即不扣除任何代收款项)确认收入。如果酒店仅作为代理方,例如预订平台,且不控制向客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那么可能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即仅确认代理服务费部分的收入。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酒店作为服务的主要提供者,适用总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