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不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资产的有A为取得合同发生,但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B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但非由客户承担的管理费用,C为履行合同发生的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D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以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支出
A. 为取得合同发生,但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而不是合同履约成本。
B. 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但非由客户承担的管理费用,不属于合同履约成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
C.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如果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资产。
D. 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支出,不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资产,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不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资产的有A、B、C和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