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2分)【资料】AK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3年12月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
(1)1日,销售产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80 000元,增值税税额23400元,款项当日收存银行。其成本为120 000元,已提跌价准备5000元,客户已收到商品并验收入库。
(2)3日,上月售出产品因外观瑕疵给予折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注明价款30 000元,增值税税额3 9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3)10 日,公司下设职工食堂享受公司提供的补贴,领用自产应税消费品一批,该产品的成本为10000元,市场不含税价2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10%。
(4)15 日,以原材料对外投资,实际成本为500000元,双方协商不含税价为600 000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78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5)20日,收到外单位加工费存入银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4000元,增值税税额520元。
(6)25日,销售产品领用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实际成本10000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5 000元,增值税税额1 95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1) 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 20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5,000 贷:库存商品 115,000
(2) 折让产品: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贷:应收账款 3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0 贷:应收账款 3,900 借:银行存款 33,900 贷:应收账款 33,900
(3) 领用自产应税消费品: 借:应付职工薪酬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00 贷:营业外支出 2,000
(4) 原材料对外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678,000 贷:原材料 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0
(5) 收到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 4,52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0
(6) 销售包装物: 借:银行存款 16,95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5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10,000
请注意,以上会计分录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而非工会会计制度。如果AK公司是工会组织,那么应参照工会会计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