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递延所得税如何计提
香港公司的递延所得税处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递延所得税的计提涉及对未来期间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影响,以及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的所得税影响,采用与资产或负债预期收回或清偿方式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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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时,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通常限于企业预期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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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企业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暂时性差异在未来很可能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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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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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应被减记。若随后环境和情况改变,使得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转回,减记的金额应被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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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应考虑与资产或负债预期收回或清偿方式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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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需要持续评估和调整,以适应业务发展和税法变动。
综上所述,香港公司在处理递延所得税时,需要根据预期的未来现金流和税率变化来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