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减值
商誉减值测试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进行的,该准则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每年都要进行减值测试。测试时,商誉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首先,需要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然后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如果确认了减值损失,应先抵减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按比例抵减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如果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则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需要注意的是,商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