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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退货条款下的收入确认原则与案例分析
2×2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合同约定价格为1 000万元,成本为9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该笔款项, 同时甲公司当日发出产品,乙公司可以在3个月内无条件退货,当日甲、乙公司均已履行各自义务。甲公司根据历史经验,估计退货率为10%。不考虑增值税等 其他因素,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在发出产品时控制权已转移,所以应确认1 000万元收入 B C D 甲公司在发出产品时应结转成本810万元 甲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 甲公司应确认应收退货成本90万元

甲公司在发出产品时,虽然货物已经交付,但因乙公司有3个月的无条件退货权,因此控制权的转移是逐步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中的规定,甲公司在发出商品时不应认为控制权已完全转移,因此此时不应确认全部收入,而是应当根据预期退货率确认部分收入,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和应收退货成本。

因此,正确的表述是:

B. 甲公司在发出产品时不应确认1 000万元收入,而应按预期退货率确认900万元的收入(1 000万 * (1-10%)。 C. 甲公司应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这是基于预期退货率计算的退款金额。 D. 甲公司应确认应收退货成本90万元,这是基于预期退货率计算的商品成本,用以备将来可能的退货。

因此,正确的选项是B、C和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