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主要涉及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业务处理。根据这一解释,BOT业务中,如果合同授予方为政府或其他有授权的实体,合同投资方通常是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的项目公司,且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后需提供后续经营服务。在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应按照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而基础设施建成后,则应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不过,您提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并非一个具体的会计准则编号,这可能是对上述内容的引用有误或者是对某个具体问题的简称。如果您有关于BOT业务或其他会计处理的具体问题,我会很乐意帮助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