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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如何计算?
M公司2×18年初以银行存款680万元作为对价取得N公司30%的股权。当年N公司亏损800万元;2×19年N公司亏损2000万元;2x20年N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不考虑顺逆流交易等因素,则2×20年M公司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为多少万元

M公司对N公司的投资占30%,这表明M公司对N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应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M公司需要根据N公司的净利润份额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18年,N公司亏损800万元,M公司应按其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为-240万元(800万元亏损 * 30%股权比例)。 2×19年,N公司亏损2000万元,同样,M公司应按其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失为600万元(2000万元亏损 * 30%股权比例)。

2×20年,N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M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80万元(600万元净利润 * 30%股权比例)。

因此,2×20年M公司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为18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确认的亏损未予以弥补,那么这部分累计亏损会继续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直到被投资方的净利润弥补了之前的亏损。在这个案例中,由于2×18年和2×19年的累计亏损为240万元 + 600万元,超过了2×20年的净利润600万元,所以2×20年M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仍然是180万元,但由于之前的累计亏损,这笔投资收益实际上并未减少M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