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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后子公司注销如何影响母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
A持股B公司60%股权,B公司应付A公司85万元,A公司在2024年8月做了对B公司的债转股,B公司在2024年11月注销了。我现在想编制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报表,B公司注销对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是否有影响,我应该如何考虑这个事件

在2024年8月,A公司对B公司的债务重组中进行了债转股操作,这意味着A公司减少了对B公司的债权,同时获得了B公司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债务重组时,应当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原有债务,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在本例中是B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新的资产。

然而,B公司在2024年11月注销,这意味着A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报表时,B公司已经不存在,因此不应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母公司处置(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是注销)了子公司,被处置子公司从注销日开始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此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报表时,不需要考虑B公司。

总结来说,B公司的注销对A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编制的合并报表有影响,因为B公司已经不在了,所以不需要在合并报表中体现B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在个别财务报表中,A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B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B公司的剩余股权(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