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期初库存的材料80 000元,本期发出材料45 000元,期末结存材料125 000元“应付账款”期初40 000元,期末85 000元,本期以银行存款归还的应付款16 000元。(假设:企业所有材料均系外购;“应付账款”账户仅用来核算企业外购材料的欠款)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本月外购材料款中的已付数额。
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推断出以下内容: - 期初库存材料80,000元,期末结存材料125,000元,说明本期购入材料的增加额为125,000元(125,000元 - 80,000元 = 45,000元)。但这个数值包括了期初库存的一部分,因此,实际本期外购材料款应为45,000元(45,000元 - 80,000元 = 45,000元)。
应付账款方面,期初余额40,000元,期末余额85,000元,说明本期新增的应付账款为45,000元(85,000元 - 40,000元 = 45,000元)。这45,000元与实际本期外购材料款相匹配,意味着本期所有外购材料的欠款都已记录在“应付账款”中。
至于已付的应付款项,期初“应付账款”40,000元,本期以银行存款归还了16,000元,所以本期已付的应付款数额为16,000元。
综上所述,本月外购材料款中的已付数额为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