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买入无形资产如何做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的规定,如果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分期买入无形资产时,会计处理如下:
- 计算购买价款的现值作为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
- 将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记入“无形资产”科目。
- 将未来应付的分期付款金额按照现值与无形资产成本的差额,如果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可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应负债科目,如“长期应付款”。
- 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该差额应在信用期间内按照适当的摊销方法(如直线法、实际利率法等)计入“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
具体账务处理可能如下:
借: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
贷:长期应付款(未来应付的分期付款金额的现值)
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差额,若不资本化)
在后续期间,每期支付分期款项时:
借:长期应付款(每期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根据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每期应计提摊销: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摊销金额)
贷:累计摊销(摊销金额)
请注意,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会计政策来确定摊销方法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