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客户指定我们与货代公司签协议,从提货、运输、出口报关等都是货代公司操办,控制权转移的时点是什么时候
在这种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的时点通常与货物的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如采用FOB、CFR或CIF等贸易术语,风险通常在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给买方。这意味着在FOB条件下,当货物被装上指定船只时,控制权通常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然而,由于货物的提货、运输和出口报关等环节由货代公司处理,这并不改变控制权转移的基本原则。货代公司在此过程中是作为卖方或买方的代理人,其行为受客户(买方)的指示。因此,控制权的转移仍然基于货物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时刻,即在货物装船时,而非在与货代公司签订协议或货代开始处理货物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有特殊条款规定了不同的控制权转移时间,那么应以合同为准。在确认收入时,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的规定,判断控制权是否已经转移给客户。如果客户对货代有控制权,并且货代的行为反映了客户的意愿,那么可以认为控制权已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