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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购买非融资性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及摊销方法
分期买入无形资产,且不具有融资性质

分期买入无形资产,如果交易不具有融资性质,即购买价款的支付符合正常的信用条件,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以实际支付的总价款为基础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如下:

  1. 当支付首付款时:
借:无形资产(总价款)
贷:银行存款(首付款)
    长期应付款(剩余分期付款总额)
  1. 在后续期间支付分期款项时:
借:长期应付款(每期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每期应付的金额)
  1. 每期应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摊销金额)
贷:累计摊销(摊销金额)

请注意,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和方法应根据其预计经济利益的消耗方式进行合理估计。如果无形资产的预期经济利益无法可靠估计,一般不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