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相关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确实可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税负为5%(25% * 20%)。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企业在进行所得税计算时,应根据这个比例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以确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