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arising from undistributed earnings跟VIE公司有什么关系
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arising from undistributed earnings(未分配利润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 (VIE,可变利益实体) 公司的关系在于,当VIE结构下的子公司或联营企业有未分配给母公司的利润时,这些利润可能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VIE的子公司或联营企业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且这些差异预计在未来会转回,那么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可能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即使这些利润目前未被分配,因为未来分配时可能会产生税收影响。
然而,VIE结构的特殊性在于,其利润分配可能受到特定安排的影响,例如通过合同安排来避免税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基于这些特殊安排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母公司能够控制利润转回的时间,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些利润很可能不会转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第四章 确认-第十二条规定,可能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因此,VIE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需要考虑利润分配的控制权、未来转回的可能性以及相关的税收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