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费用,通常包括餐饮费、礼品费、交通费等。在财务处理上,业务招待费应计入管理费用,但其税前扣除有一定的限制。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出部分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在记录业务招待费时,应确保有足够有效的凭证支持,并且要区分清楚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如职工福利、非法支出等,这些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在会计核算中,业务招待费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并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