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销售的售后回租会计处理中,合同规定售出4000万设备按月支付租金合计支付4300万确认300万利息。但是要支付对方150万的服务费,如果我把服务费算在我的本金里面,这样会导致我确认450万利息,但是本年度期间费用会少150万,这样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售后租回交易如果认定为不属于销售的情况,卖方兼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支付的服务费应当视为与融资相关的费用,因此应该资本化并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一部分。这部分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各期的利息支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将150万服务费算入本金,那么确实会导致你确认的利息增加到450万,但这反映了融资的实际成本。相应地,这150万会在租赁期内分摊到各期的利息费用中,而不是直接减少本年度的期间费用。因此,这种处理方式是符合会计准则的,因为它准确反映了交易的经济实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样做可能会增加财务费用,影响财务报表的利润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