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金额大于应交税费本期已交数的原因有?
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金额可能大于应交税费本期已交数,这种情况通常有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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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预缴税费:企业在某个会计期间可能预缴了税费,这些预缴的税费在当期的应交税费中还未体现为实际的已交数,但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了实际的现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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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以前期间未交税费的支付:企业可能在当前期间支付了之前未交的税费,这部分支付不会体现在当期的应交税费已交数中,但属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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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代扣代缴的税费:企业可能替员工或其他第三方代扣代缴了税费,这些代扣的税费在现金流量表中体现为企业支付的税费,但不计入应交税费的已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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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退还的税费:如果企业在当期收到了以前期间多交的税费退款,退款可能减少了应交税费的余额,但不会在现金流量表的支付项中体现,因此现金流量表的支付总额可能大于应交税费的已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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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时间差:有时,会计处理的时间与实际缴纳税费的时间不一致,可能导致现金流量表记录的税费支付先于会计账簿中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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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不涉及现金的税费调整:例如,递延所得税的调整可能影响应交税费的账面余额,但不会影响现金流量。
综上所述,现金流量表和应交税费的对比差异主要源于不同的核算范围和时间点,以及会计处理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