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在收到的时候就缴纳所得税吗
政府补助如果是与收益相关的,并且需要在未来期间确认为收入,那么在收到时通常不会立即影响所得税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类补助应当在满足条件后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补助金额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相匹配,且不免税,那么在分摊到损益时才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地产生所得税费用。因此,不需要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就缴纳所得税,而是要在补助分摊至损益的期间,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