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调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调整分录
使用权资产相关的租赁负债如果在一年内到期,但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延期清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部分负债应继续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如果租赁负债因租赁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例如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化,承租人应当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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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赁负债增加时: 借:使用权资产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借: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财务费用(或相关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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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租赁负债减少时,如果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营业成本(或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借: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财务费用(或相关费用科目)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应根据调整的具体原因和金额来确定,并且要确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的相关规定。